勞務派遣用工規范有哪些
作者:高新人力發布時間:2021-04-27 11:51:49瀏覽:127次
勞務派遣又被稱為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簽訂合同,將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的一種用工形式。那么大家知道勞務派遣的用工規范都有哪些嗎?下面就由鄭州勞務派遣——鄭州高新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來帶大家了解一下吧。
勞務派遣單位應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勞動合同。合同應載明必備條款,還應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自招用派遣員工之日起30日內辦理招工備案手續,并與用工單位依照派遣協議為派遣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勞務派遣單位應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派遣單位應按照所在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
派遣員工在本市用工單位發生事故傷害的,由用工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派遣員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若其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無工作期間由派遣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的天數多于其全年應享受年休假天數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少于的,由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協商安排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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